針對四萬億投資中發現的投資效率低、資金配套困難等問題,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要求,加大公共投資項目的透明度、加強項目實施的法制化,同時投資要對重點項目予以傾斜。
在委員發言中,加大公共投資項目的透明度、加強項目實施的法制化,多次被委員提及。
委員吳曉靈在發言時表示,財經委多次提出希望能夠在年度預算的時候拿出投資的項目表,很多重大基礎設施要減少應急性的安排,更多地從長遠規劃來安排,充分做好項目事前論證工作,以保證投資的效益。同時,要加大透明度,從立項、招標到實施要全程向社會公布。
她舉例說,現在出現了很多的貪污案件,都是出在重大工程上面,所以加大項目的透明度,對于提高項目投資的經濟效益和防止腐敗都是有好處的。同時,加大例行程序的透明度,可以減少臨時性的檢查。
“項目的實施應該加大法制化,建議在明年3月份的預算當中,應把國家投資的項目和金額列出來。”吳曉靈表示。